朱先生外型俊朗,才华出众,还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创始股东,有钱、有才、有貌,因为一直忙于事业,年届三十五、六,还没有结婚。
象这种钻石王老五,身边的追求者不少,虽然有两个候选人条件不错,但朱先生一直有一个顾虑,不知道她们是喜欢他这个人,还是仅仅看中他拥有的财富。
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后永远属于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了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朱先生和大部分高净值财产人士一样,主要财产就是公司股权及其他投资理财产品,就算是现金资产,也不可能放在银行不动领取利息,投资收益是将来的主要收入来源,万一将来……!
曾经有朋友建议朱先生做一份婚前财产公证,但婚前财产公证必须要男女双方一同签署才有法律效力。没结婚就先考虑离婚,太伤对方感情,朱先生也开不了这个口。
后来在我们团队的帮助下,朱先生将婚前主要财产设立了一份婚前财产隔离家族信托,受托人为大型信托公司,受益人是朱先生自己和将来的子女。
如果朱先生需要用钱,可以根据约定的规则向受托人申请提取。信托财产在受托期间,可以进行投资安排,但产生的收益均属于信托财产的一部分。
假如朱先生将来和妻子感情不合造成分手,已经设立的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进行财产分割,不仅如此,对将来发生的夫妻共同债务,信托财产也不用承担责任。
万一朱先生将来去世,信托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受继承约束,而是按照朱先生生前设定的方案管理和分配。
婚前财产隔离家族信托,只需要财产所有权人单方委托办理而无需告知对方,更不需要对方同意,既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也不影响自己的高富帅形象,还能确保资产安全。这就是利用了家族信托财产隔离、规避债务、灵活可控等功能的体现,不仅避免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造成的双方尴尬,又对自己合法婚前财产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提示:家族信托具有分散风险、隔离保密、避免重税、防范债务、身后有效、灵活可控等功能,受到我国信托法律制度保护。因保密要求,文中人物和情节均作虚构处理,请勿对号入座。